手机
身份证
银行储蓄卡
摄像头
麦克风
扬声器
可交易
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已上市的商品期货(除属于特定品种的商品期货需申请交易权限)均可在开户后直接交易
资金门槛
免费开户,无资金门槛要求
在线开户时间
周一至周五8:40-17:45(节假日除外)
开户前您需要准备好
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名下银行卡以及畅通的网络环境(自然人客户可通过PC端互联网开户,也可在手机端下载中信建投期货金建投APP、中信建投期货交易版APP在手机上开户)
我司支持的银行借记卡(如果没有如下银行卡,请先至银行办理):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广发银行
适当性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级及以上
诚信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 以上内容仅适用个人交易者
可交易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权
• 开通条件
有资金
申请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有知识
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且测试分数不低于80分
有经历
满足以下2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适当性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4级及以上
诚信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 豁免开通情形
若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豁免三有(交易经历、知识测试及资金要求):
(1)2019年5月30日及之前已开通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或2019年5月30日之后(已验资)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的交易者
(2)已有中金所编码来我司二次申请金融期货的交易者
(3)已开通ETF股票期权权限的交易者
(4)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交易者
若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豁免二有(交易经历、知识测试),仍需单独满足资金要求:
(1)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近一年内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2)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开通商品期权权限或特定品种权限的交易者
(3)2019年5月30日之后开通原油期货交易权限(未验资)的交易者
注:若通过其他公司开具的权限证明(原油、特品(除能源中心)、商品期权、股票期权、近一年内五十交易日成交记录),再次在我司申请开通相应权限时,还需要提供其他公司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证明文件原件(若印章为电子专用章,可直接提供电子档权限证明文件,无需原件),同时需签署《客户承诺函》
* 以上内容仅适用个人交易者
可交易
大连商品交易所:铁矿石、棕榈油、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
郑州商品交易所:PTA、菜籽油、菜籽粕、花生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低硫燃料油、国际铜、集运指数(欧线)
• 开通条件
有资金
申请前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可用资金余额均不得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有知识
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且测试分数不低于80分
有经历
满足以下3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3)境外真实交易经历:能提供在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证明其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适当性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3级及以上
诚信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 豁免开通情形
若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豁免三有(交易经历、知识测试及资金要求):
(1)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金融期货、原油期货、特定品种、商品期权交易权限的交易者
(2)已开通ETF股票期权权限的交易者
(3)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近一年内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的境外成交记录的交易者
注:若通过其他公司开具的权限证明(原油、特品(除能源中心)、商品期权、股票期权、近一年内五十交易日成交记录),再次在我司申请开通相应权限时,还需要提供其他公司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证明文件原件(若印章为电子专用章,可直接提供电子档权限证明文件,无需原件),同时需签署《客户承诺函》
* 以上内容仅适用个人交易者
可交易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原油期权
• 开通条件
有资金
申请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有知识
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且测试分数不低于80分
有经历
满足以下3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3)境外真实交易经历:能提供在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证明其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适当性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4级及以上
诚信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 豁免开通情形
若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豁免三有(交易经历、知识测试及资金要求):
(1)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开立中金所交易编码的交易者
(2)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近一年内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的境外成交记录的交易者
(3)已开通ETF股票期权权限的交易者
(4)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交易者
若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豁免二有(交易经历、知识测试),仍需单独满足资金要求:
(1)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开通商品期权权限或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权限的交易者
注:若通过其他公司开具的权限证明(原油、特品(除能源中心)、商品期权、股票期权、近一年内五十交易日成交记录),再次在我司申请开通相应权限时,还需要提供其他公司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证明文件原件(若印章为电子专用章,可直接提供电子档权限证明文件,无需原件),同时需签署《客户承诺函》
* 以上内容仅适用个人交易者
可交易
郑州商品交易所:棉花、白糖、菜籽粕、菜籽油、花生、PTA、甲醇、动力煤、烧碱、对二甲苯、短纤、纯碱、尿素、锰硅、硅铁、苹果期权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铁矿石、液化石油气、聚乙烯、聚氯乙烯、聚丙烯、乙二醇、苯乙烯、棕榈油期权
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锌、黄金、白银、螺纹钢、天胶、丁二烯橡胶期权
广州期货交易所:碳酸锂、工业硅期权
• 开通条件
有资金
申请前连续5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期货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有知识
登录中国期货业协会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参与“期货交易基础知识测试”,且测试分数不低于80分
有经历
满足以下3种情况中的任意一项即可:
(1)仿真交易经历: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合计20笔以上(含2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
(2)境内真实交易经历: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3)境外真实交易经历:能提供在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交易记录明细、结算单据或者其他凭证,证明其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含10笔)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如掉期交易)的成交记录
注:1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1笔成交记录。所有上述交易记录应当为实际真实(仿真)成交的交易记录
适当性评估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在C4级及以上
诚信记录
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 豁免开通情形
若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豁免三有(交易经历、知识测试及资金要求):
(1)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金融期货、原油期货、特定品种、商品期权交易权限的交易者
(2)已在我司或其他期货公司具有近一年内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的境外成交记录的交易者
(3)已开通ETF股票期权权限的交易者
(4)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交易者
注:若通过其他公司开具的权限证明(原油、特品(除能源中心)、商品期权、股票期权、近一年内五十交易日成交记录),再次在我司申请开通相应权限时,还需要提供其他公司出具的加盖有效印章的证明文件原件(若印章为电子专用章,可直接提供电子档权限证明文件,无需原件),同时需签署《客户承诺函》
* 以上内容仅适用个人交易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