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1月12日交易时起,对葵花籽油期货交易收取申报费,自2026年11月12日当晚夜盘交易时起,对葵花籽油期权交易收取申报费,具体如下:
| 品种 |
信息量 |
OTR≤2 |
OTR>2 |
| 葵花籽油期货 葵花籽油期权 |
信息量≤4000笔 |
0元/笔 |
0元/笔 |
| 4000笔<信息量≤8000笔 |
0元/笔 |
1元/笔 |
|
| 信息量>8000笔 |
2.5元/笔 |
5元/笔 |
其中,期货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货合约上的报单成交比(Order to Trade Ratio,OTR)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期权品种申报费根据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在期权合约月份上的报单成交比所在区间以及信息量分梯度计算(详见附件)。
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费计费说明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6年11月6日
原交易所链接:https://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6/11/9ca4be0de76645b49da6eb020743ab2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