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避免您持有的临近交割月的持仓因不符合交易所交割月相关规定被我公司或交易所强行平仓,现对商品期货2610合约持仓调整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根据上期所、能源中心交易规则规定,因品种持仓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调整为相应整倍数的,由交易所执行强平,强行平仓产生的盈利按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因强行平仓发生的亏损由客户自行承担。)
因越是临近交割月,合约流动性越差,将可能导致您的权益受到较大的损失,请您务必注意持仓调整时间,控制风险。若持仓手数未在我公司通知的时间之内完成调整,根据交易所规则,我司有权在自然人最后交易日对您的持仓进行强平,强平时间、价格不定。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特此通知。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