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10%;ST和带星号的ST股等被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为5%;新股上市首日涨跌幅另行规定。
涨跌幅限制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限制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限制比例)。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至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例如:某股票(非ST股票)前收盘为10元,则其涨幅限制为10×(1+10%)=11(元),其跌幅限制为10×(1-10%)=9(元)。即您在委托该股票时,委托的价格应在9元~11元之间,超出该区间的委托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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