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双方进行直接协商是最简便、最直接的维权方式。协商必须以双方平等自愿为前提。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当事人可行使自己的权利。协商后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的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但没有直接的强制执行效力,需要由当事人自愿履行,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的民事法律责任。
由纠纷双方之外的第三者居中进行调解是另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与双方直接协商达成的协议效力相同,需要由当事人自愿履行。
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虽然仲裁也可以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为前提,但一旦有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则仲裁程序就对当事人双方具有了强制力。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的效力。当事人如果不自愿履行裁决,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诉讼,俗称“打官司”,是由国家专门设立的司法机关(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终局效力和强制效力的判决的纠纷解决方式。
期货百科第62期·交易者在期货纠纷中维护自身权益的主要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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